已删除凭证发行(进货)
发行在进货输入(汇总方式)、[直接货运取消]中被删除的凭证。输入文件作成条件后点击“显示”按键,[已删除凭证发行(进货)]画面中一览显示查询结果。显示后,选择输出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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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迁移
[采购管理]
↓
[凭证发行]
↓
[已删除凭证发行(进货)]
↓
[已删除凭证发行(进货)]画面
各项目的设置-画面
可指定在[采购管理]→[凭证发行]→[个别支付通知书发行]中可输入的项目为检索条件。
在这里,只对[个别支付通知书发行]画面中不存在,但有必要特别说明的项目进行说明。
[删除信息]部
[查询项目]部
[表格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