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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删除凭证发行(进货)

发行在进货输入(汇总方式)[直接货运取消]中被删除的凭证。输入文件作成条件后点击“显示”按键,[已删除凭证发行(进货)]画面中一览显示查询结果。显示后,选择输出凭证。
→转入「操作步骤」

画面迁移


[采购管理]

[凭证发行]

[已删除凭证发行(进货)]

[已删除凭证发行(进货)]画面

各项目的设置-画面

可指定在[采购管理]→[凭证发行]→[个别支付通知书发行]中可输入的项目为检索条件。
在这里,只对[个别支付通知书发行]画面中不存在,但有必要特别说明的项目进行说明。

[删除信息]部

[查询项目]部

[表格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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