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自动分录
进行库存数据的自动分录、或者已分录数据的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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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管理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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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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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自动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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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自动分录]画面
各项目的设置
- 区分
选择「执行」或者「删除」。
- 执行:进行自动分录处理。
- 删除:进行已分录数据的删除处理。被处理的数据作为未分录数据保存。只能删除最新的已分录数据(如果执行了4、5、6月份的分录,则不能删除5月份的已分录数据、只能删除6月份的已分录数据)。
- 汇总
对同一计入日/科目/项目进行汇总时将其设置为ON。在现在的版本中还不能使用(固定为OFF)。
- 部门
只能选择仓库部门。
- 分录对象日
指定作为自动分录对象的库存分录凭证的计入日范围。
- 销售成本/出库/其它出库/入库/其它入库/移动/损耗会计内部No.、凭证No.
在“内部No.”中显示下一个被分配的预定的内部No.。
在“凭证No.”中输入凭证No.的连接No.。
[按键]
- 执行详细
自动分录处理结束时才有效。点击此按键时显示执行结果的详细信息(日志)。
- 开始
开始自动分录处理。
- 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