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复制设置登记
对于接受订货/订货的机能、设置将标题或明细项目内容,向明细的项目/自定项目中复写的复写模式。
画面迁移
[基本数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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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基本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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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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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复制设置登记]
↓
[项目复制设置登记]画面-[接受订货]、[订货]选项卡
各项目的设置-[接受订货]选项卡
模式一览
复制对象项目 |
复制源项目 |
复制方法 |
自定基本数据1 |
计入部门 |
能从下列中选择 |
接受订货(订货)内部No. |
「到名称」的固定表示 |
|
自定金额1 |
自定金额1(标题) |
无复制方法表示 |
自定日期1 |
自定日期1(标题) |
无复制方法表示 |
工程项目代码1 |
计入部门 |
「代码→代码」的固定表示 |
会计分析代码1 |
接受订货(订货)内部No. |
无复制方法表示 |
计入部门 |
「代码→代码」的固定表示 |
按键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