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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自定基本資料

自定基本資料

自定基本資料是除去會計傳票以外的在其他各傳票能夠使用的基本資料,可以目的自由地使用項目。自定基本資料有"自定基本資料(文本)"、"自定金額"、"自定日期"、"自定數量"的4個種類。在各模組使用可能的自定基本資料和其項目數如下所示。

模組

功能表

標題部/明細部

自定基本資料

自定金額

自定日期

自定數量

銷售係、採購係

全輸入

標題部

5

2

2

明細部

3

2

2

2

生産係

[實地盤存輸入]以外的輸入

標題部

3

2

2

2

明細部

3

2

2

2

[實地盤存輸入]

標題部

3

    無

2

明細部

3

債權管理、債務管理

全輸入

標題部

5

2

2

明細部

3

2

2

固定資產管理、差旅費/招待費/經費

輸入

標題部

5

2

2

明細部

3

2

2

應收票據管理、應付票據管理、租賃資產管理、借款管理、有價證券管理、資本管理

輸入

只有標題部

5

2

2

自定基本資料的登記

自定基本資料也與其他基本資料一樣,根據事先進行了登記、所以可以在各輸入畫面進行選擇(也可以從彈出檢索畫面輸入)。自定基本資料的登記功能表如下所示。

序號

登記功能表名

説明

1

自定基本資料登記
(銷售/採購/生産-標題部)

在銷售管理、採購管理、生産/EDI係的各子系統的輸入畫面的標題部登記要輸入的自定基本資料。是這些子系統的通用基本資料。

2

自定基本資料登記
(銷售/採購/生産-明細部)

在銷售管理、採購管理、生産/EDI係的各子系統的輸入畫面的明細部登記要輸入的自定基本資料。是這些子系統的通用基本資料。

3

自定基本資料登記
(債權/債務-標題部)

在債權管理及債務管理各子系統的標題部登記要使用的自定基本資料。是這兩個子系統通用的基本資料。

4

自定基本資料登記(債權/債務-明細部)

在債權管理及債務管理各子系統的明細部登記要使用的自定基本資料。是這兩個子系統通用的基本資料。

5

自定基本資料登記
(債權/債務-支付/回收計劃-)

在債權管理及債務管理各子系統的結算計劃(支付、回收)部登記要使用的自定基本資料。是這兩個子系統通用的基本資料。

6

自定基本資料登記
(固定資產管理)

在固定資產管理模組登記要使用的自定基本資料

7

自定基本資料登記
(租賃資產管理)

在租賃資產管理模組登記要使用的自定基本資料。

8

自定基本資料登記
(票據管理)

在應收票據管理及應付票據管理的各模組登記要使用的自定基本資料。是這兩個子系統通用的基本資料。

9

自定基本資料登記
(借款管理)

在借款管理模組登記要使用的自定基本資料。

10

自定基本資料登記
(有價證券管理)

在有價證券管理模組登記要使用的自定基本資料。

11

自定基本資料登記
(資本管理)

在資本管理模組登記要使用的自定基本資料。

12

自定基本資料登記
(差旅費/招待費/經費-標題部)

在差旅費/招待費/經費管理模組的標題部登記要使用的自定基本資料。

13

自定基本資料登記
(在差旅費/招待費/經費-明細部)

在差旅費/招待費/經費管理模組的明細部登記要使用的自定基本資料。

14

自定基本資料登記
(貨品管理-貨品登記)

在物流基本資料模組的貨品登記、登記要使用的自定基本資料。

15

自定基本資料登記
(往來管理-往來登記)

在通用基本資料模組的往來客戶登記、登記要使用的自定基本資料。

"銷售/採購/生産子系統"、"債權/債務管理模組"的自定基本資料各自被共同使用。但是,在標題部和明細部使用的自定基本資料有所不同。
自定基本資料的登記,在
[通用基本資料模組]的[自定基本資料登記]中進行。

自定基本資料的項目名稱設置

關於自定基本資料,可以在各傳票輸入畫面/帳表上設置被顯示的項目名稱。不是必須設置的,不進行設置的情況顯示"自定基本資料1"、"自定數量2"。進行設置時,爲了預防輸入的錯誤推薦便於操作員容易使用的名稱。

自定基本資料的項目名稱,在[系統管理模組]的[附加名稱設置]中進行設置。

自定基本資料的使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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