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删除凭证发行(入款计入委托)
再发行在[入款计入委托输入]中被删除的凭证。输入作成文件的条件后点击“显示”按键,在[已删除凭证发行(入款计入委托)]画面一览显示查询结果。显示后,选择输出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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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迁移
[应收管理]
↓
[凭证发行]
↓
[已删除凭证发行(入款计入委托)]
↓
[已删除凭证发行(入款计入委托)]画面
各项目的设
置-[范围指定]-画面
可指定在[应收管理]→[输入]→[入款计入委托输入]中可输入的项目为查询条件。
在这里,只对[入款计入委托输入]画面中不存在,但有必要特别说明的项目进行说明。
[删除信息]部
[查询项目]部
[表格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