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自动分录步骤
机能概要
对[入款计入委托输入]、[销售输入]各画面上输入的债权数据进行自动分录处理。
1.画面的启动方法
- 选择[债权管理]→[总括债权管理]→[自动分录]
- 从菜单选择[债权自动分录]。
→显示[执行自动分录(范围指定)]画面。
2.输入查询条件

→转入「项目说明」
- 抽出进行自动分录的数据。
为提高抽出速度,尽量详细的输入抽出条件。
- [凭证区分]部分的复选框,必须有一个设为ON。
如果一个复选框都没有设为ON时,错误信息将显示在画面上。
- 点击“开始(A)”按键。
3.入款计入数据的选择

→转入「项目说明」
- 把要进行自动分录数据的[执行对象]复选框设置为ON。
- 抽出的债权数据全部进行自动分录时,点击“全部设置(H)”按键。
- 分录中要变更被分配的凭证No.的连接No.时,在[连接No.]栏处点击右键,从显示的画面上选择连接No.。
- 点击“开始(A)”按键。
→执行对象数据的科目属性和课税对象科目及其税科目不同时,将显示[项目设置]画面。
4.项目设置画面
- 设置[销项税等科目/明细]部的项目。
- 点击“开始(A)”按键
→执行自动分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