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管理基准数量登记
将标准库存数和库存下限按仓库/工序、按品种进行登记。在同一仓库/工序、品种中不能重复地登记库存管理基准数量。
在此,登记的标准库存数和库存下限可以在报价输入时或接受订货输入时启动的[库存显示]画面或[预定库存显示]画面中得到确认。同时,在[库存管理模块]中作为输出的[库存数量汇总表]的汇总条件使用。
画面迁移
[基本数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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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基本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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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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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管理基准数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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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管理基准数量登记]画面
各项目的设置
按键的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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