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貨通知輸入的步驟
概要
通過[發貨通知輸入]畫面,依據尚未發貨的接受訂貨資料作成發貨通知資料。
1.畫面的啓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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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銷售管理]→[發貨管理]→[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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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功能表中選擇[發貨通知輸入]。
→顯示[發貨通知輸入]畫面。
2.查詢條件的輸入

→轉入「項目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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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要查詢的發貨通知資料的抽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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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彙總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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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開始(A)”按鍵。
→顯示[發貨通知一覽]畫面。作爲彙總單位,如果選擇「傳票單位」則以接受訂貨傳票為單位;如果選擇「彙總單位」那麽接受訂貨明細行則按照彙總項目進行分組,分別一覽顯示。
3.發貨通知處理的執行

→轉入「項目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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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計入部門的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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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確認接受訂貨資料的詳細資訊時,點擊“詳細(D)”按鍵。
→顯示[接受訂貨資料顯示]畫面。不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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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抽出的資料一覽中,點擊發貨通知對象資料的[登記]核取方塊,將其設置為ON。
如果同時進行發貨通知和發貨登記處理,點擊「同時發貨」核取方塊,將其設置為ON。
如果將抽出的資料全部作爲發貨通知資料,點擊[登記]部分的“全部設置(H)”按鍵。
如果抽出的資料全部都要同時進行發貨通知和發貨登記處理,點擊「同時發貨」部分的“全部設置(H)”按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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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訂貨時如果沒有指定倉庫/工序部門和收貨方,有必要在這裡進行輸入。也可以變更發貨通知的單位,或者只對一部分數量進行發貨通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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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含有已選擇的發貨通知資料的GRP輸入輔助項目時,點擊“詳細輸入(S)”按鍵。
→顯示[輔助項目輸入]畫面。關於[輔助項目輸入]畫面,請瀏覽「4.輔助項目的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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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開始(A)”按鍵。
→作成發貨通知資料(也作成同時發貨時的發貨資料)。對於已發出發貨通知的資料,其背景會有著色,以便和未登記的資料區別。
或者,同時發貨時採用作爲成本法的“銷售成本對立法”時,將生成成本的庫存分錄資料(在成本法[物流參數設置]中登記)。
在步驟4即使沒有輸入輔助項目,如果有必須輸入的項目存在時,將自動顯示[輔助項目輸入]畫面。(「同時發貨」核取方塊設置為ON時,關聯到項目的必須輸入核對)。
4.輔助項目的輸入

→轉入「項目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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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顯示的[輔助項目輸入]畫面中輸入必須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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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確定(K)”按鍵。
→返回[發貨一覽輸入]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