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货运输入-到货/进货选项卡
通过[直接货运输入]的到货/进货选项卡输入支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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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迁移
[发货管理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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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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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货运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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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货运输入]画面-直接货运数据选项卡
[直接货运输入]画面-到货/进货选项卡
[直接货运输入]画面-发货/销售选项卡
各项目的设置
[项目]部分
[支付方法]部分
显示的项目是由所指定的结算方法决定的。初期显示的是「登记」复选框设置为ON的订货明细行的“结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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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法
在指定了“付款方”的情况下,对于指定的往来客户将显示在[往来客户登记]中已登记的用于初期显示的“债务结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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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计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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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预定日算出用辅助项目、结算预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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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销对象外
初期显示的ON/OFF以及能否选择是由所指定的“结算方法”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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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位币冲销核对
初期显示的ON/OFF以及能否选择是由所指定的“结算方法”决定的。
(1)“结算方法”是「(空白)」,或者“结算方法”的“结算区分”是「自动划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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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款委托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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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金融机构、本公司账户
对于指定的“结算方法”,初期显示为在[总括债务管理模块]的[债务结算方法登记]中登记的“本公司金融机构”,“本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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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金融机构、对方账户
对于指定的“结算方法”,初期显示为在[总括债务管理模块]的[债务结算方法登记]中登记的“对方金融机构”,“对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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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科目(贷方)、债务科目明细(贷方)
对于指定的“结算方法”,初期显示为在[总括债务管理模块]的[债务结算方法登记]中登记的“债务科目(贷方)”,“债务科目明细(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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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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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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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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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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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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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已计入
(2)“结算方法”的“结算区分”是「现金/支票即期支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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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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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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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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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科目(贷方)、现金科目明细(贷方)
对于指定的“结算方法”,初期显示为在[总括债务管理模块]的[债务结算方法登记]中登记的“现金科目(贷方)”,“现金科目明细(贷方)”。
(3)“结算方法”的“结算区分”是「现金/支票日后支付」、「应收票据背书」、「债务抵销/预付账款充当」、「其他」、「未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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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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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科目(贷方)、债务科目明细(贷方)
对于指定的“结算方法”,初期显示为在[总括债务管理模块]的[债务结算方法登记]中登记的“债务科目(贷方)”,“债务科目明细(贷方)”。
(4)“结算方法”的“结算区分”是「自动委托划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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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金融机构、本公司账户
对于指定的“结算方法”,初期显示为在[总括债务管理模块]的[债务结算方法登记]中登记的“本公司金融机构”,“本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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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科目(贷方)、债务科目明细(贷方)
对于指定的“结算方法”,初期显示为在[总括债务管理模块]的[债务结算方法登记]中登记的“债务科目(贷方)”,“债务科目明细(贷方)”。
(5)“结算方法”的“结算区分”是「通常划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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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金融机构、本公司账户
对于指定的“结算方法”,初期显示为在[总括债务管理模块]的[债务结算方法登记]中登记的“本公司金融机构”,“本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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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金融机构、对方账户
对于指定的“结算方法”,初期显示为在[总括债务管理模块]的[债务结算方法登记]中登记的“对方金融机构”,“对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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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科目(贷方)、债务科目明细(贷方)
对于指定的“结算方法”,初期显示为在[总括债务管理模块]的[债务结算方法登记]中登记的“债务科目(贷方)”,“债务科目明细(贷方)”。
(6)“结算方法”的“结算区分”是「应付票据出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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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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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场所
对于指定的“结算方法”,初期显示为在[总括债务管理模块]的[债务结算方法登记]中登记的“交付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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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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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科目(贷方)、债务科目明细(贷方)
对于指定的“结算方法”,初期显示为在[总括债务管理模块]的[债务结算方法登记]中登记的“债务科目(贷方)”,“债务科目明细(贷方)”。
[支付方法(通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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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科目(借方)、科目明细(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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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模式
从[总括债务管理模块]的[债务模式登记]中已登记的模式中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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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签
[按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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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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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
使直接货运数据选项卡的「登记」复选框为ON的接受订货明细和订货明细之间产生关联,进行直接货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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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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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