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傳票發行(轉賬/收款/付款)的步驟
功能概要
在已刪除傳票發行(轉賬/收款/付款)中發行轉賬傳票、收款傳票、付款傳票輸入中被刪除的傳票。輸入條件後按“開始”按鍵,在[已刪除傳票發行]畫面中一覽顯示查詢結果。
1.畫面的啓動方法
- 選擇[一般會計]或[多貨幣會計]→[傳票發行]
。
- 從功能表中選擇[已刪除傳票發行(轉賬/收款/付款)]。
→顯示[已刪除傳票發行-範圍指定-]畫面。
2.抽出條件的輸入

→轉入「項目説明」
- 輸入要發行傳票的刪除資訊。
-
輸入查詢條件。要輸出傳票區分的初期顯示為[轉賬]。發行刪除收款傳票及刪除付款傳票時,從下拉功能表中選擇[收款]、[付款]。
- 點擊“開始(A)”按鍵。
3.刪除傳票資料顯示

→轉入「項目説明」
-
表格式中顯示被抽出的資料。在刪除傳票發行中特別顯示刪除日、刪除理由、刪除操作員以及名稱。
4.刪除傳票的發行
- 從輸出選項中選擇輸出形式。(只有轉賬傳票可選擇輸出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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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發行抽出的資料,可右滾動表格式、並將「發行」核取方塊設置為ON。全部發行時,點擊[發行]的“全部設置(H)”、將全部的發行核取方塊設置為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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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將傳票資料保存成檔案時,可設置「存檔」核取方塊為ON。抽出的資料全部儲存為檔案時,可點擊[存檔]的“全部設置(H)”、將全部的檔案儲存核取方塊設置為ON。
- 點擊“開始(A)”按鍵。
→開始已刪除傳票發行(轉賬/收款/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