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收据数据作成(输入)
将「付款方/往来客户组」、「汇总条件1~3」及「到期日别汇总核对」作为汇总键以回收计划数据的形式进行汇总,并做成收据数据。
根据「分割前状态」、「分割后状态」选项卡的交替变换可以显示分割前后的收据信息。
点击“分割执行”按键可以进行收据的自动分割。
与回收计划不进行匹配时,直接输入收据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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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迁移
[应收票据管理模块]
↓
[输入]
↓
[应收票据收据数据作成]
↓
[应收票据收据数据作成(回收计划指定)]画面-新建时
(「回收计划匹配」复选框设为ON时)
“开始”按键 →[应收票据收据数据作成(汇总条件指定)]画面
“开始”按键 →[应收票据收据数据作成(输入)]画面
(「回收计划匹配」复选框设为OFF时)
“开始”按键 →[应收票据收据数据作成(输入)]画面
[应收票据收据数据作成(回收计划指定)]画面-修正/删除时
“开始”按键 →[应收票据收据数据作成(输入)]画面
各项目的设置-[标题部]
- 货币
显示在[应收票据收据数据作成(回收计划指定)]画面中已选择的货币。
- 计入日(仅在与回收计划相匹配时显示
)
显示在[应收票据收据数据作成(汇总条件指定)]画面中已输入的「计入日」。因为货币为「本位币」时该项目不显示,所以请在表格式部分的“领收计入日”中输入直接日期。
- 兑换率(仅在与回收计划相匹配时显示)
显示在[应收票据收据数据作成(汇总条件指定)]画面中已输入的「兑换率」。本位币时显示「1.000000」。
-
汇总条件1~3(仅在与回收计划相匹配时显示)
显示在[应收票据收据数据作成(汇总条件指定)]画面中已选择的各自的条件。未指定时则显示「未指定」。
- 按到期日汇总(仅在与回收计划相匹配时显示)
显示在[应收票据收据数据作成(汇总条件指定)]画面中「按到期日汇总」复选框的设置内容。
各项目的设置-[分割前状态]选项卡
表格式部分
- 作成对象
新建时,将收据作成对象的回收计划数据复选框设为ON。但是不能核对「已作成」复选框为ON时的数据。
修正/删除时,将删除对象的收据数据的复选框设为ON。
- 已作成
新建时,将收据数据作成完毕数据的复选框设为ON。复选框为ON的收据数据在分割前、分割后的所有项目中都为只可显示不可修正。
- 领收计入日
与回收计划相匹配时,显示作为收据计入日的「系统日期」。不可修正。
与回收计划不相匹配时,输入收据的计入日。初期显示为系统日期。
- 付款方代码/往来客户组代码、名称
与回收计划相匹配时,根据[应收票据收据数据作成(回收计划指定)]画面中的选择,显示「付款方代码」或「往来客户组」的代码、名称。不可修正。与回收计划不相匹配时,指定付款方。
- 领收金额
与回收计划相匹配时,显示[应收票据收据数据作成(汇总条件指定)]画面中汇总了「收据发行对象金额」的金额。
与回收计划不相匹配时,输入分割前领收金额的合计。不能输入冲减金额。
- 课税区分
以「课税区分」的税率为依据计算显示在收据中的消费税额。
在[应收票据收据数据作成(汇总条件指定)]画面的「课税区分」中指定时显示该内容。
在[应收票据收据数据作成(汇总条件指定)]画面中未指定时,可以从[通用基本数据]的[课税区分登记]中登记的进货关联以外的课税区分中选择。
- 增值税额
根据「领收金额」和“课税区分”的税率进行价内税计算。可以进行手工输入,但不能输入超过领收金额的金额。
- 不含税金额
显示不含税金额(=领收金额-消费税额)。不可修正。
- 印花税对象金额
「货币」为外币时显示「领收金额×兑换率」的结果。可以进行手工输入。为「本位币」时不显示。
- 分割对象
将成为自动分割处理对象的数据的复选框设为ON。点击「分割执行」按键时将开始自动分割处理。但只能核对「作成对象」复选框为ON的数据。不能核对「分割执行完毕」复选框为ON的数据。
- 分割执行完毕
已进行分割处理的回收计划数据的复选框将变为ON。不可修正。
- 到期日(仅在新建时显示)
仅在[应收票据收据数据作成(汇总条件指定)]画面上选择「按到期日汇总」进行汇总时显示。不可修正。
- 汇总条件1、2、3代码、名称(仅在新建时显示)
在[应收票据收据数据作成(汇总条件指定)]画面中选择汇总条件1、2、3时,显示汇总条件1中所指定的基本数据代码、名称。不可修正。仅在作为汇总条件指定时显示。
- 更新操作员代码、名称
显示更新操作员代码、名称。不可修正。
[按键]
- 作成对象
进行作成对象的「全部设置」、「全部解除」。
- 分割对象
进行分割对象的「全部设置」、「全部解除」。
- 分割执行
点击显示[分割指定]画面。在“最大分割张数”处初期显示[收据印花税额设置]中设置的最大分割张数,可以从「1」~「5」中选择。在“分割后最小金额”处初期显示[收据印花税额设置]中设置的分割后最小金额,并且可以修正。
各项目的设置-[分割后状态]选项卡
表格式部分
- 已作成
显示[分割前状态]选项卡中「已作成」项目的内容。不可修正。
- 分割前行No.
显示[分割前状态]选项卡的表格式行的行NO。不可修正。
- 领收计入日
只有[货币]为「本位币」时,才显示[分割前状态]选项卡中输入的收据的计入日。不可修正。
- 内部No.
- 连接No.、编码No.
- 收据No.
输入收据No.。根据编码区分的不同输入方法也有所不同。编码区分的详细请浏览下表。
编码区分为「手工输入」时必须输入。「×」为项目自身不被显示在画面上。
- 付款方代码/往来客户组代码、名称
根据在[应收票据收据数据作成(回收计划指定)]中的选择,显示付款方或往来客户组代码、名称。不可修正。
- 领收金额
「分割执行」前,初期显示为「分割前选项卡」的「领收金额」,可以变更。「分割执行」后,显示为通过「兑换率」逆换算「印花税对象金额」后得到的结果,可以变更。为保证「分割后领收金额合计」与「分割前状态」的「领收金额」一致,保存时要进行核对。另外,请注意不能输入比增值税额小的金额及冲减金额。
- 课税区分
显示课税区分。不可修正。仅在分割最后行中显示。
- 消费税额
在分割最后行中显示「分割前选项卡」中设置的「增值税额」。
- 不含税金额
显示不含税金额(=领收金额-增值税额)。
- 印花税对象金额
「分割执行」前,显示「分割前选项卡」的「印花税对象金额」,可以修正。「分割执行」后,显示分割「分割前选项卡」的「印花税对象金额」后得到的结果。仅在「货币」为「外币」时显示,可以进行手工修正。修正过的「领收金额」不发生变化。
- 印花税额
显示相对于「印花税对象金额」的印花税额,不可修正。
- 自定基本数据1~3代码、名称
根据需要指定自定基本数据。
其他
- 分割前行号
显示分割前状态数据的行号。不可修正。
- 领收金额合计(A)
显示分割前状态数据的领收合计金额。不可修正。
- 现在输入合计额(B)
显示在分割后状态中领收金额的合计额。不可修正。
- 差额(=A-B)
计算且显示“领收金额合计额(A)”-“现在输入合计额(B)”。不可修正。另外,对于所有的票据作成数据,必须在差额为0时方可进行保存。
[按键]